滨江路首期(新街大道-广清高速)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信息公示
根据国家发改委《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》、《广东省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》以及结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,本项目“滨江路首期(新街大道-广清高速)工程”拟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。为使公众了解、参与本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,现予以公示如下:
一、项目基本信息
本次土地范围21555平方米,包括集体土地21067平方米及国有土地488平方米。本次拟征收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新街村、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大岭村属下的集体土地21067平方米作为国有土地,征收土地主要属于村集体用地,权属单位主要涉及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大岭村东北经济合作社、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大岭村经济联合社、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新街村钟村经济合作社、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新街经济联合社,征地范围内的土地地类主要为园地、草地及建设用地等。征地范围内的土地无空白权属、无重叠权属、无争议。
二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主要工作内容
说明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利害关系人、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征收土地的支持度;当前及潜在的风险点,风险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等。
三、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、主要事项、主要方式和公示期限
1、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
公示对象为拟征收土地区域范围内及可能受项目影响的村民群众、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利益相关者。
2、主要事项
土地征收过程中产生的社会风险因素。
3、主要方式
公众可以通过信函、电话、电子邮件等方式向项目征收单位和咨询机构提出自己的意见。
4、公示期限
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日内。
四、联系方式
评估单位:广东国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
联系人:陈工
电话:020-36883728;E-mall:563111158@qq.com
广东国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
2025年10月28日